终是要回去的,终有老公和小孩在纽约,可回去的那天我终为我对上海的留恋找到回报点。当我若无其事地站定海关口,甩出护照,却被一个还满帅的小伙在众目睽睽下带进办公室。
“我干吗了呀?”慌张的我结巴着。
“你非法居留!”帅小伙意正严词,吓得我赶紧辩护“你好好看我有签证的”
“中国领事馆规定外国人只能在中国住3个月,你超过半月。”
妈呀,完了!我倒是从不在上海住这么久,惊恐之下我一脸媚笑,改用上海方言套近乎“我.。我老妈在上海,我.。我想多陪陪伊”
“老娘管老娘,你不同,不可以过期。要罚款,每天500块。”
彻底完蛋,出身会计的我一算是6500,根本没带那么多人民币。
“你看我是上海人,住上海多几天还被罚款,太不合理”我强词夺理。
“你不是上海人,你是美国人,这点你应当清楚”
对,我在十年前将咖啡色护照换成蓝色时就应当明了,明了自己放弃了做一个上海人的权力,我已成一个美国人,只是10年后已是美国人的我想重回上海做回上海人,可我做得回去吗?心已回人已回可身份回不去。就如我一双儿女生在美长在美,吃洋餐讲洋文自以为是美国人却还是被学校认为中国种,这是我当初的选择,无从改变。我在5张的认罪书上签字,罚款应我的上海方言减免到1500。我似乎感到安慰,我是一个非法居留在上海的上海人,而不是一个非法居留的外国人,这有这太大的差别,不是吗?
移民心声:谁在误导中国人艳羡美国?
美国新闻界强烈的一致意识:美国是世界上最好的,凡是美国做的事都是对的,和美国不一样的想法就是错的,不照美国规矩行事的国家都是邪恶的。这一点从美国各大媒体的报导中不难看出来。在国内的时候,时常到各大网站的论坛逛逛,发现不少人有很深的“美国情结”。
但我到了美国工作之后,再去浏览国内论坛对美国的种种说法,发现其中更有许多自以为是的误导:
误导之一:美国的繁荣。美国是当今世界唯一的超级大国,它的繁荣当然是不言而喻的。但经过一些人的加工想象,美国已经成了每个角落都闪着金光的风水宝地。实际上,美国虽然拥有数量庞大的中产阶级,整体生活水平较高,但贫困问题一直是一大困扰。在美国的各大城市,都有规模不小的穷人区。首都华盛顿的闹市区,街道两旁“三步一岗、五步一哨”的,是那些拿着纸杯子要钱的穷人。美国人的概念是,你穷是因为你懒,没有必要同情。政府给他们发食品券,提供低价住房。但是并不等于他们不被忽视。穷人区的房子年久失修,学校是最差的,秩序混乱,抢劫、枪杀,层出不穷,新闻媒体不报导,警察也懒得管。在那种地方住着,永远是在社会最底层。要是不愿意认命,只有两条路可走,一条是当兵,如现任国务卿鲍威尔,即是最成功范例。二是当体育或演艺明星,比如乔丹。但这种空前绝后的成功故事在世界任何地方都可能上演,绝不仅限于美国。而且穷人区几乎清一色是有色人种,不能不说有种族歧视的成份吧?
误导之二:对美国生活方式的无原则崇拜。这里面还包含着一层误解,就是什么是美国的生活方式。在一些人眼里,似乎无拘无束就是美国生活方式的体现。自己做了什么事,受到社会舆论压力,往往会来一句“这要在美国,算什么呀!”其实,只要在美国住的时间稍长,就可以明显地感到,美国社会的阶层分得很清楚,主流社会概念清晰。主流社会控制着美国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活,影响力强大,他们的孩子也基本上生下来就被决定了今后的生活道路。美国的生活方式,绝对不是片面的吃汉堡,喝可乐,听摇滚,快车,随随便便地结婚离婚。看看布什的母亲芭芭拉和夫人劳拉,再看看尼可·基德曼,怎么可能下结论后者就代表美国的生活方式呢?
误导之三:美国的自由,特别是新闻自由这一点在国内,是误解最深,也是争论最大的。“没有消息就是好消息”,“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算新闻”之类。但是这一切,都是在一个大原则下进行的。那就是美国新闻界强烈的一致意识:美国是世界上最好的,凡是美国做的事都是对的,和美国不一样的想法就是错的,不照美国规矩行事的国家都是邪恶的。这一点从美国各大媒体的报导中不难看出来。平时的报导看起来五花八门,包括尼克松的“水门事件”,克林顿的“拉链门事件”,都敢往外揭。但是如果事关国家利益,主流媒体就会众口一词,一致对外。科索沃战争时期,有过任何一点质疑么?美国主流媒体负责人自己都说,每天早晨一上班,头等大事就是看《纽约时报》的社论。不为别的,就是要为自己的报纸“定方向”。美国媒体平时各说各的话,背后其实有两只看不见的手在操纵,一个是党派利益,一个是经济利益。尼克松和克林顿,就是当了党派之争的“炮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