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的一般方法。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确定毛所得为起点。美国《国内收入法典》第61款定义,毛所得是指纳税人任何来源的所得(有特别规定的除外),并列举了15项应计入毛所得的所得,这些所得是:提供劳务获得的报酬,包括酬金、佣金、福利和其他类似项目;从事经营获得的毛所得;处置财产的利得;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股息;赡养费和分居抚养费;年金;来源于人寿保险和捐赠合同的所得;养老金;因豁免债务而获得的所得;合伙企业毛所得的分成;与死者有关的所得;来源于地产或者信托权益的所得。该条款还特别强调了毛所得不仅仅限于这15项所得。与之同时,《国内收入法典》的其他条款又明确了几项不应计入毛所得的所得,第一项是纳税人根据“人寿保险合同”,因死亡而获得的收入,包括根据工人赔偿保险合同,捐赠合同,健康及事故保险合同,因死亡而获得的收入,或者其他契约性死亡赔款;根据“人寿保险合同”,因不治之症或者慢性病而获得的收入。第二项是纳税人获得的礼物和遗产。第三项是纳税人获得的州及地方债券的利息。第四项是纳税人因遭受到人身伤害或者疾病(指肉体上的伤害或者疾病)获得的赔偿金不计入毛所得,单纯因遭受精神上的伤害而获得的赔偿金应计入毛所得,但是因肉体上的伤害或者疾病引起的精神上的伤害而获得的赔偿金不计入毛所得。第五项是某些符合条件的奖学金或者减少的学费等等。
毛所得扣除《国内收入法典》第62款规定的调整项目后,就得到调整后的毛所得。“调整后的毛所得”这个概念只与个人纳税人有关,对法人纳税人、信托和合伙企业来说没有意义。《国内收入法典》第62款规定的调整项目有:纳税人从事任何贸易或者经营活动所发生的一般且必须的费用开支:例如支付给提供劳务的个人的薪金或者其他报酬、为经营或者贸易之目的发生的差旅费等等;出售或者交换财产发生的亏损;某些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自营者的养老金、利润分成和年金;某些退休储蓄;抚养费或者赡养费;搬迁费用和教育贷款的利息等。
调整后毛所得减去个人免税额和标准扣除额或者分项扣除额就是应纳税所得额。即:应纳税所得额=调整后毛所得一个人免征额和抚养免征额一标准扣除额(基本标准扣除额+附加标准扣除额)或者分项扣除额(二者中较大者)。
2006年,个人免征额和抚养免征额为3300美元;2006年的标准扣除额见表6(非居民外国人不能享受标准扣除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