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钢琴大师刘诗昆与妻子盖燕,疑为感情问题争吵,引致两人发生身体纠缠,盖燕的头部、背部及手臂有红肿。刘诗昆脸被抓破。警方以涉嫌袭击罪名拘捕了刘诗昆。刘诗昆目前已经被警方落案,控以“袭击致造成实际身体伤害罪名”,1月9日在香港东区裁判法院提堂。刘诗昆在法庭上否认殴打妻子,裁判官判二人暂分居,案件押后到1月23日,警察将进一步调查。在中国大陆,除非出了严重的伤害,两口子打架进入刑事案件程序的,可以说是凤毛麟角。虽然现在各地的110都把“老公打老婆”这样的家庭暴力纳入出警范围,但报警、出警者都寥寥无几。按我们一般人的想法,这是两口子吵架,打架,属于人家私事,清官难断家务事,况且两人都受的是轻伤,似乎刘诗昆因此被警方拘捕显得有点冤。在散粉思考者看来,其实这是香港的警察在依法执法。香港对于家庭暴力的立法比较完整,而且也在认真执行。在这一点上和欧美差距相比较小。在美国家庭暴力的立法和执法都有严格的程序。打老婆的后果会很严重,不仅会让你对一时的冲动后悔死,还能让你吃不了兜着走,有可能金钱,前途,家庭面面俱损。
一般来讲在中国大陆,如果家庭吵架或有肢体冲突,警察有时不会理会,有时赶来也主要以教育调解和劝说为主。但是在美国就不一样,美国司法对家庭暴力的处罚程度甚至比偷窃还重。当警察到达现场而发现女方有伤痕时,会马上逮捕男方。如果两口子打架,女方报警,往往男的都会被带走。即便女方不报警,如果邻居听到声音不对也可能自行报警而导致男方被捕。我们在国内经常看见两口子或恋人闹别扭了,一个生气走,另一个追着在大街上拉拉扯扯的。一般人也不太理会。但在美国就会有路人报警,甚至充当证人。如果女方被打伤去看病,即使她隐瞒不说被打真相,医生怀疑是被打了,也会报警处理。所以还是逃不掉。打人的被警察带走后会被关上1-3天,上庭听候法官的发落,再交上千美金的押金才能释放。释放以后可能也回不了家,法官可能给女方一纸保护令,保护令分有条件的和无条件的,有条件的保护令允许丈夫回家,但不能再对妻子发出威胁,妻子一告,他会再度被抓。无条件的保护令则禁止丈夫回家,甚至禁止丈夫给妻子打电话,发传真,写电子邮件,还不能通过第三者同妻子接触,让你跟家庭整个隔离,这种保护令可能是一个月,几个月,甚至一年。而且如果对方没收入还得给对方付抚养费。
当另一半被警方带走时,受害方发现事态会发展到如此严重,加上孩子,保释金,律师费用等复杂原因,往往反悔而不想起诉,因而可能不愿出庭作证或作证时改变原来的证词,但事情已经不是当事人能控制得了的了。即使她不想告了,警方也不会随便撤消案件,警方在处理家庭暴力案件方面往往将案件交由检察官处理。只有承办案件的检察官才有权决定是否起诉这个案件。在许多情况下,纵使受害方不出庭作证,检方可以将警察报告作为呈堂证据。检察会视伤势及案发情形,而以轻罪或重罪起诉出手的一方。当事人得花大把银子找好律师或者争取把案子撤销,或者争取轻判。一般来说,如果没有伤到配偶,或者是因为一时之气而发生的冲突,可能会被控袭击罪,美国各个州的处罚不一样。例如加州,袭击罪最高罚款可达二千美元,或可被判坐牢一下。如果伤势严重,或用一些致命性武器来殴打配偶,那么就是重罪了。可以罚取高达六千元的罚金外,还可能会被判高达一年的牢刑。此外,被告还必须上一年的家庭辅道课程,每星期都要上二个小时,还必须自已支付大笔课程费用。如果男人因为打老婆最后导致离了婚,男方也会输掉孩子的抚养权。所以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进了监狱服刑对人前途的影响可想而知。即便不用服刑,不良影响的也是深远的。如果被判罪,那么就会有犯罪记录。一旦这人出了美国,还想回来,这个记录就会对这人的入境有影响,有可能拿不到签证了。如果此人在办理绿卡和公民身份,也得如实汇报自己曾有犯罪记录,如果知情不报,被查出来(很容易被查出来)绿卡和公民身份都会完蛋了。如果是重罪,基本绿卡和公民就不会被批准了。此外这个犯罪记录对于找工作也会有影响。因为这是公开的纪录,一般正规公司和组织机构雇主都要对被雇人进行背景调查 (市场上有专业的公司做这种详细的背景调查)。如果发现这个纪录,可能会对所申请的工作有影响。如果是重罪,道德罪等,那么教育职位,国家职位肯定不会要这样的人的。